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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問題焦點》台灣的詐欺犯罪「罄竹難書」台灣的詐欺犯罪「罄竹難書」曾淑瑜(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暨法研所副教授)台灣近期之詐騙型態不勝枚舉,真可以說是「罄竹難書」,舉凡鄉下的阿公阿嬤,甚至是大學教授或公務員都有可能曾經受到詐騙集團五花八門的詐術,上當的人不但不在少數,且因此將一輩子的積蓄丟光了。查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利益信用貸款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目前詐欺集團被查獲移送法院即以此規定處理。為了明確了解詐欺罪的成立要件,以下茲整理目前台灣常見之詐欺類型數例(當然不只這幾類),再分析其犯罪構成要件,以供參考。一、詐欺犯罪常見案例(一)早期例如手機簡訊詐欺、刮刮樂、中獎詐欺、退稅、退費詐欺詐騙集團將中獎通知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要求被害人至提款機操作轉入獎金,或先匯入獎金稅金。或者是詐騙集團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給被害人刮刮卡或中獎通知(例如使用VISA國際組織或律師事務所名義房屋二胎),甚至有的還模仿公務機關公文格式發函,上面並有律師、會計師(包括資格介紹、蓋有關防、私章或簽名之公證函),以取得被害人之信任,甚至於被害人如果在半信半疑之下打電話給這些人員,詐騙集團早就以集團成員偽裝並予保證。中獎或刮中之內容通常是現金、免費刷卡金或轎車,因此,詐騙集團接下來就會宣稱不得直接領取獎金,以加入會員、認股費、繳交中獎稅金等各種名義要求被害人先匯款。此外,佯稱是國稅局人員,宣稱可退稅,或者是退稅支票被郵局退件,要求被害人儘速至提款機依其指示操作完成退房屋貸款稅手續。(二)利用被害人害怕的心理例如詐騙集團以財政部金融局或其他相類似單位名義打電話或發簡訊,通知被害人的金融卡資料遭盜用,要求速撥其所提供之電話號碼,被害人在驚慌下打電話聯絡,又受到假冒公務員指導持金融卡至提款機更改密碼,實際上其是誤導被害人將存款轉至人頭帳戶內。又如詐騙集團打電話恐嚇被害人或其家屬,佯稱其得罪某黑道或幫派,抑是與人結怨對方請其出來教訓被害人,被害人最好乖乖地將所稱款項轉至指定帳戶,如果不從,不是斷手斷腳,不然就是家人遭殃;或謊稱被害人的小孩代償被綁架,甚至被害人還可以聽見小孩的哭聲,要求被害人付一定贖金,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被害人心生畏懼而依其指示轉帳。(三)假冒政府機關或法院名義詐騙例如接到行政院金管會電話通知:「您積欠銀行應收帳款,該行存證信函已掛號寄達,因您未收到而退回法院,即將通知出庭應訊,請按9由專人為您處理…」。臺北地檢署電話通知:「您因積欠銀行帳款,經通知出庭應訊未到案,請主動到案,否則將發布通緝…。」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向民眾謊稱涉及金融犯罪,或者是收到通知強制執行公文要求,將款項轉入信用卡代償特定銀行帳號等等。二、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分析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可以下圖表示:具不法所有意圖及詐欺故意    施用詐術 被害人或第三人交付財物行為人     被害人陷於錯誤       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 行為人或第三人得財產上利益(一)詐欺行為  詐欺行為必須是使一般人於處分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時陷於錯誤所為處分的行為。即使是一般人不容易受騙上當,而被害人特別容易小額信貸受騙的情形,亦屬詐欺行為。又因被害人的過失致受詐欺陷於錯誤,甚至於行為人所施用的詐欺手法相當誇張不實、扭曲現實,或者是使用討價還價的策略,通常只要是被害人係因該詐欺行為導致錯誤判斷,基於該錯誤因而為處分行為者,即認屬本罪所稱詐欺行為。在前開案例中,詐欺罪的成立與否仍應以行為人的詐欺行為→被害人陷於錯誤→財物交付或提供財產上利益間因果關係的連鎖為判斷標準,而被害人的智識、年齡、經驗等則非審究的要件。(二)被害人陷於錯誤  所謂錯誤,係指產生財產處分行為之動機與真實個人信貸觀念相違背。換言之,如果對方知道真實將不為財物的交付,即被害人交付財物或處分財產行為的意思表示錯誤。如前開例子中被害人如果知道自己根本未中獎、小孩好端端地在上學,未被綁架,或者是根本沒有訴訟、強制執行,當然不會匯款或轉帳給詐欺集團。(三)被害人(或第三人)的處分(交付)行為與行為人(或第三人)取得財物間須有對價關係  此是指受詐欺行為的被害人,其財產的處分行為,必須造成其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而且此等財產上的損失,必須與行為人或第三人所得的財物或財產上的利益形成一信用貸款種直接關係;亦即被害人的損失與行為人或第三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一種對等關係,始能構成本罪。因此,倘若被害人誤信詐欺集團所偽印的信函為法務部公文,而將款項轉入特定銀行帳戶,因已符合下列三要件,自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1、詐欺集團偽作公文,寄給被害人→「施用詐術」。2、被害人相信此為法務部公文而匯款→「陷於錯誤交付財物」,且詐術與錯誤間、錯誤與交付財物間均有因果關係。3、「被害人匯款的行為」與「行為人取得該筆款項」間有對價關係。可能犯罪行為人初見詐欺房屋二胎罪的法定刑,會以為五年有期徒刑不算什麼,大不了幾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請注意了,本(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所實施之刑法修正條文,因已刪除第五十六條連續犯的規定,原則上若不屬於實質上一罪,均應該「一罪一罰」。換言之,如果詐欺行為有數十個,不再論以一罪,而是成立數十個詐欺罪,這樣下來,宣告刑將會高於以往,奉勸詐欺犯懸崖勒馬,以免將大半青春葬送在牢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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