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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 馬岳君 見習記者好房網 王志堂 記者今天從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獲悉,經過近兩個月的深挖、審訊,在2013年初至2014年5月下旬,發生在山西省城太原的9起惡性強姦搶劫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夏某(男,42歲,山西絳縣人)初中畢業後,在絳縣一工廠工作,期間在長治市機電學校學習,1992年該離職前往北京打工。1995因搶劫罪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1年釋放。2002年該再次涉嫌搶劫罪,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在山西陽泉第一監獄服刑, 2012年7月刑滿釋放。在將近16年的牢獄生活中,自學了經濟學、法律學、漢語言文學並取得了大專文憑。2012年出獄後的夏冬得到獄友和老鄉的幫助在太原落腳,併在一朋友經營的一家鋼材公司負責財務工作。從2013年1月開始,夏某以夜間獨行年青女子為目標,先後在太原市商務中心區採取尾隨跟蹤方式,選擇20至30歲左右女子,在受害人進入單元樓或電梯時,或獨自行走在僻靜小路時趁機下手,以用胳膊勒脖、持刀威逼、毆打女性手段,實施搶劫、強姦,並用手機拍攝裸體視頻恐嚇對方不要報案。先後十一次作案,其中兩次未遂。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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